未对收件人身份进行核实,快递物品直接放在门卫处,没有到办公区询问,部分快递业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穿制服、佩戴工号牌……近日,义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义乌快递服务业消费体察报告。结果显示,快递公司基本能做到快递及时,先电话确认再送货上门,快递物品都完好送达。不过,在服务细节和消费者隐私和知情权保护上,还有差距。
据了解,随着网购的普及和社会对快递业务需求的增加,快递公司及快递业务均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人们对快递行业的投诉也与日俱增,丢件、损坏、延期以及赔偿不及时等问题成为投诉热点。为全面了解义乌市快递行业服务状况,积极开展针对性地行政指导,着力规范快递行业服务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今年5月~6月底开展了一次快递服务消费体察活动,采取从黑龙江快递实物到义乌的形式,从揽件、货运、签收等多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消费体验。
本次消费体察涉及的快递公司为顺丰、天天、中通、申通、宅急送、邮政、德邦、圆通、国通、优速10家,快递物品为香皂、碗碟两种,共计为16个批次。消费体察内容为送达人电话、送达时间、快递单号、穿戴规范、有无工号牌和胸牌、身份电话核对、是否允许他人签收、有无先验货后签收提示八项。
调查发现,只有10个批次的快递服务工作人员穿着具有快递公司标识的服装,占62.5%;六个批次的快递服务工作人员佩戴工号牌和胸牌,占37.5%;有一个批次的快递服务工作人员对收件人身份电话进行核实,占6.25%;43.75%的快递员会将货物送到收件人手中,有31.25%的投递员会将货物送到二楼交给收件人指定代签的人手中,有25%的快递员只将货物送到传达室等地方;仅有一个批次的快递服务工作人员提示先验货,再签收,占6.25%。
“在暴露出的问题里,最明显的就是身份核实和提示先验货再签收这两方面。以后者为例,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才确认签收。”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旭龙说,可这个环节,经常由于签收者不是本人,而被忽略掉。
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工作人员提示,为促进快递服务业更加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快递公司应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规范日常操作流程,增强快递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知名度。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方面在将货物进行快递时,应根据货物实际情况选择快递方式,真实、详细填写快递清单,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便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索赔。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的货物丢失或毁损,一定要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96150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