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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开展超速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将持续至年底

发布时间: 2017-08-28 09:18:5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陈健贤

  中国义乌网8月28日讯(商报记者 陈健贤)“不要因为新车没有上牌照就超速行驶,一样要受罚的。”“‘十次车祸九次快’,你的车速已经达到189km/h,这样是非常危险的。”8月24日上午,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在杭金衢高速衢州方向金华服务区开展超速专项整治行动。在现场,高速交警一边处理违法行为,一边耐心对每位违法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高速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过滤式”检查,对超速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整治行动当天,共查获超速42起,其中车速达到160km/h以上的有31起,扣留机动车1辆,扣留驾驶证3本,查获其他违法行为8起。高速交警表示,自杭金衢高速八车道试运行以来,超速违法行为呈明显上升趋势,从今年春节到现在,非现场抓拍超速违法行为11648起,现场查处最高车速为202km/h,超速车辆平均速度为140km/h。其中,本月查处的车速达160km/h以上的就有80余起。

  为全面深化“一创一治”行动,营造辖区良好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即日起至年底,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将在全市开展新一轮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据悉,高速交警每周都会不定期在服务区开展“过滤式”检查,对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一律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省内高速公路存在5次以上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一律消除违法记录后放行,切实查处一批重点违法车辆;对查获的大客车超速、小型车辆超速50%以上典型案例,将第一时间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平台予以集中曝光。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更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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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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