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6日讯(特约记者 沈一凡 商报记者 刘军)10月13日,在微信群里造谣南山发生火灾的网民汪某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4天的处罚。
10月12日22时许,汪某在微信群里转发一段火灾视频,造谣南山发生火灾,随后该消息在微信中迅速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警方发现该视频后,立即介入调查,快速查清微信中所传的“义乌南山发生山火视频”为移花接木,并找到了最先发布该信息的汪某(男,37岁,衢州龙游人)。汪某交代,当天自己在手机微信群看到一段火灾视频,出于好玩将视频转发到自己的老乡群里,并称是义乌的南山发生了火灾。最终,该男子因发布虚假信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4天的处罚。记者了解到,就在前不久,江东街道一男子也因在网上违规发布信息被拘留5天。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绝对不是“自由世界”,也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发布恐慌性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共同营造健康、文明、有序、清朗的网络环境。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