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6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日前,义乌市正式出台关于人才购、租房补助的三项具体实施办法(办法),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出2017年度人才购房(租房)申报工作通知,就相关申报时间、流程和补助申领方式、注意事项等进行一一明确。
购房补助申报时间及流程:2017年度人才购房补助申报受理时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时间以在网上申报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为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核周期,此次人才购房补助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ywrl.gov.cn)“应用子系统”———人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申报。
申请人将申报表格(《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个人信息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打印签字)及所需申请材料提交本人及配偶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表格所列签署意见进行单位审核,审核通过的加盖单位公章。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本单位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统一报送主管。
符合租房补助条件的申请人自今年11月起,可向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道、园区平台)递交申请材料。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向主管部门申报,市属国有企业人员向市国资委申报部门或所在镇(街道、平台)。
租房补助申领方式:其他企业单位人员向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产业平台)申报。
注意事项:2017年度人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审核通过的人才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期前未向政府申购人才保障房的,其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之后要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的,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租房补助申请人若为国内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若为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市里有关文件规定,人才租房补助须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务必激活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
此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人才购房补助申领和人才租房补助申领均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申请人在申报人才购房(租房)补助时,如违背承诺存在虚假或隐瞒行为,将会在其个人征信记录上留有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