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1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郑琤)昨日从社保处获悉,近期义乌市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进行公示。公示范围和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全市总共有44645人。
本次资格认证工作主要采取公示的办法,公示时间从11月1日至7日,不少于7天。前期,社保处工作人员按公示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所属镇街进行了分类筛选,将名单发放至各镇街,由各镇街发至各村(社区)。公示名单将在各村(社区)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公示完后,社保处将对不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停止待遇发放,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不明确的人员暂停待遇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待遇发放。
社保处工作人员表示,待遇享受人员已失去继续享受资格的,本人或继承人务必于当月向所在镇(街道)劳保所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社保)窗口申报,并按规定为其办理待遇终止手续。对于瞒报、恶意冒领、骗取养老金的,除退回冒领、骗取的养老金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处以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金额较大且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