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义乌某男子因新开店面提档改造,擅自砍伐绿化带内的8棵树木,结果被义乌市行政执法局依法罚款1.83万元。
11月24日,稠江执法大队接到园林110联动举报电话,称经发大道236号前绿化带内的8棵树木被人砍伐。接到电话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拍照、取证。经查,砍伐树木的男子承租了经发大道236号店面开店,为方便自己停车,他擅自将店面门口绿化带上的树木砍掉,欲铺水泥路面。后经义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评估,该男子破坏绿化面160平方米,砍伐樱花3棵、玉兰3棵、红枫2棵,破坏麦冬120平方米,小腊30平方米。事后,义乌市园林部门对被破坏的绿化带进行了树木补种。绿化补偿费4700元由该男子承担。同时,义乌市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男子作出罚款14100元,并支付绿化补偿费4700元。
执法人员提醒;城市树木既是城市呼吸的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下,均不能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造成损失的,除应缴纳绿化补偿费外,执法部门还将予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