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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术后的父亲补营养 义乌一男子“率队”夜入山林鸣枪捕鸟

发布时间: 2017-11-17 20:36:5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郑圻冬

  中国义乌网11月17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郑圻冬 编辑 闫允)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义乌市公安局积极落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非法持有枪支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取得了显著社会成效。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在行动中抓获3名非法利用具有致伤能力的气枪猎捕野生鸟类的男子,当场发现3只被残忍击杀的野生斑鸠。

  据了解,3名男子分别姓毛、姓李和姓陶,不久前由于钓鱼、捕猎等兴趣爱好相识。最近,陶某的父亲由于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手术,身体虚弱正在静养。陶某在听说“野鸽子”,即珠颈斑鸠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对身体恢复大有好处,便邀上毛某与李某一同行动。

  11月15日晚8点,3人携带一支气枪、一套照明设备、一个弹弓和上百枚钢珠,来到义乌市佛堂镇候芹村,仅1个小时,便击获3只。正当3人准备全身而退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现场抓获。

  据佛堂派出所民警黄俊晗介绍,近期候芹村时有村民报警,称自家玻璃在夜间被无故打碎、打穿,怀疑有人在附近非法狩猎。“我们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发现有一辆车子再接警的那几天都有出现,时间、轨迹都十分吻合。”黄俊晗率队进一步调查后,很快确定了3名嫌疑人的身份,时机成熟后抓了3人一个现行。

  经调查,这不是3人第一次非法狩猎,曾多次在义乌佛堂捕杀麻雀、黑水鸡、斑鸠等野生动物,猎杀目的则多为滋补身体。

  目前,毛某、李某、陶某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浙江新闻+】

  义乌市人民政府于今年6月9日发布《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通告规定,义乌八都水库自然保护小区、柏峰水库自然保护小区和赤岸五指山、后岗山自然保护小区,以及义亭镇、北苑街道、稠江街道、稠城街道和福田街道行政范围为义乌禁猎区。

  每年3月10日至9月10日为义乌兽类、爬行类禁猎期,全年禁止猎捕两栖类和鸟类野生动物;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气枪、毒药、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吊杠)、猎夹(铁夹)、地枪(地弓)、排铳、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等违禁工具猎捕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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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闫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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