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毛园媛)随意焚烧垃圾不仅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垃圾焚烧产生的有害物质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近日,义乌市执法局江东大队查处了一起随意焚烧垃圾案件。
11月28日上午,执法局江东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江东新村有人正在焚烧垃圾,执法队员立即前往调查。当日上午,当事人吴某从自家院子里清理出一些枯败丝瓜藤条和废弃木块,为图方便,就在自家门前对其进行焚烧处理。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民禁止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吴某行为已涉嫌随意焚烧垃圾,执法队员对其进行教育,并立案查处,对吴某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请杜绝露天焚烧垃圾行为,若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制止或拨打0579-96150热线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