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姝岩 商报记者 林晓燕)近日,执法局针对前期出台的《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类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十大顽疾”类部分案件查处工作的意见》,开展督查检查,并针对督查结果召开部署会议,着重提升执法规范化、处罚精准化、管理精细化,以破解整治、处罚、再整治的怪圈。
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留痕”管理
新出台的《意见》中,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的现场检查程序、先行登记保存程序、入库出库程序,并细化了建筑垃圾管理类案件的自由裁量规定,执法办案更规范统一。例如,针对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这一违法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局根据自由裁量权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量化,以污染面积、社会影响、违法次数为评判标准,明确不同行为的处罚数额。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局建立执法台账制度,规范文书管理,实施全程“留痕”。据统计,今年以来,执法局共查扣违规清运车637辆,立案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1298起,罚款698万余元。通过规范管理,强化“规矩”意识,为建筑垃圾治理再加“紧箍儿”。
严控“两点一线”,实施全程监管
执法局从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等环节入手,通过对清运起点、消纳终点及运输路线实施全程监管,推进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
将监管工作前移,抓好“起点”管理。在工程开工前就与施工方衔接,及时掌握辖区在建土石方工程信息,并为各大在建工地安装监控探头,实现区域监管的实时全覆盖。
抓好动态监管,强化“线上”管理。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建设义乌市建筑垃圾车辆实时监管平台,利用GPS定位与平台“轨迹回放”功能,实现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车辆快、准、狠。11月28日晚,执法局义亭大队对四海大道、稠义路、上佛路建筑垃圾运输情况进行例行蹲点检查,共检查12车次,暂扣4辆涉嫌污染路面车辆,并要求当事人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清运车辆倾倒乱象,做好“终点”管理。执法局各大队结合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设置,以点带面加强对周边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全程无空档。
打破区域限制,执法“无缝对接”
执法局主动打破区域管辖限制,通过组织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确保执法巡查全天候、无断档,实现从定点到错位、从常态到补位,营造全市建筑垃圾执法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抓错时执法,确保“白+黑”无空档。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多在夜间运输的特点,执法局稠江大队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成立夜查小组,不定时开展“零点行动”,有效加强“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建筑垃圾整治工作。
抓交叉执法,确保无“漏网之鱼”。通过开展随机抽查、跨辖区执法检查,有效查漏补缺,并按案件首查办理的原则,加强执法协调互通,形成执法合力。同时,以绩考加分提升大队办案积极性。今年以来,执法局共组织开展交叉检查8次,并通过追根溯源,强化源头管控。
此外,通过共享城管委相关审批信息,实现监管提前一步;通过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社会共同监督,例如举报并协助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市民,可获得400元/起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