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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决不能对非法集资“网开一面”

发布时间: 2017-12-06 14:33:53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沈慎

  以“空手套白狼”方式非法集资762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非法交易所野蛮生长,庞氏骗局让数十万人血本无归……近年来,各种非法集资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的幌子,以理财众筹、期货、虚拟货币等形式在各大网络平台巧取豪夺,令不少误入“陷阱”的投资者恨之入骨。

  一味责怪民众眼睛不够雪亮,恐怕并不客观。利用互联网非法集资屡禁不止,一方面是骗人的手段和形式不断翻新,以“高利润、高回报”噱头作为“糖衣炮弹”,以互联网+和金融创新为旗号,包装成“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的非法集资欺骗性强,令人防不胜防;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非法集资具有的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无地域限制等特点,造成立案、查处、打击难,监管力度不够、协作机制不完善,让部分人有了可乘之机。此外,利用一些权威媒体包装和知名人士站台,也是互联网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借助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既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也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前不久宣判的e租宝案件为例,这出中国金融史上最大的金融诈骗不仅骗走了90万名普通投资者的资金,还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行为。骗局终会真相大白,但发财梦碎后是无数家庭的财产受损,伴随而来的,更有跨区域群体性维权事件的易发和多发。

  “如今,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提供了极大便利,但绝不能对非法集资网开一面,成为金融犯罪的温床。”不少网友的心声反映出投资者的迫切诉求,也成为整治互联网非法集资乱象的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互联网非法集资行为是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要站在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高度,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管体系。要避免多头管理形成真空地带,在统筹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基础上,以齐抓共管的合力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另一方面,推进金融系统反腐,打击利益输送行为也是整治互联网非法集资乱象的重要举措。一些曝光的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背后,不乏交易场所的乱批滥设和审批监督缺位等问题。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所言,“少数金融‘大鳄’与握有审批权监管权的‘内鬼’合谋,火中取栗,实施利益输送,个别监管干部被监管对象俘获”,这导致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尚不到位。揪出操纵市场的“大鳄”、严惩潜藏深处的“内鬼”,只有让非法集资的犯罪人成为过街老鼠,让利益熏心的腐败分子无处可藏,市场竞争才能在制度保障下迎来公正、透明的阳光。

  进一步来看,重拳打击互联网非法集资,更需要规范互联网金融活动,让合法有序的互联网金融造福投资者。互联网是把“双刃剑”,非法集资恰恰是通过互联网变得隐蔽,但反过来说如果利用得好,互联网也能为现代金融注入强劲动力,打开更多可能。用法治照亮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靠规则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标定前进方向,不仅能够让更多人清晰非法集资和合法经营间的界限,避免陷入骗局和套路,同时也能够确保优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而胜出,在满足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中惠及更多民众。

编辑: 闫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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