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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开评

发布时间: 2017-12-11 10:54:0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志坚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总工会、文联等多个部门了解到,根据义乌市委宣传部12月7日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义乌将开展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由义乌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等部门和单位主办,将设义乌市推荐评选表彰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义乌市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镇街代表、机关部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

  评选对象及标准

  此次评选活动设助人为乐模范奖、见义勇为模范奖、诚实守信模范奖、敬业奉献模范奖和孝老爱亲模范奖等5个类别,共计评选表彰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奖10例,提名奖若干名。

  凡户籍在义乌或在义乌居住(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公民、外籍居民和社会群(团)体均可参评,每例对象只能参加一个类别奖项的评选。曾获历届各级“好人系列”“最美系列”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义乌市级(含)以上道德模范如无新事迹发生,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助人为乐模范奖评选标准为: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奖评选标准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奖评选标准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奖评选标准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积极投身义乌城乡建设,为推动义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孝老爱亲模范奖评选标准为:注重家庭、家风、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推荐申报注意事项

  据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至12月20日为推荐申报阶段,采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资料报送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17楼1705室,可以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也可以直接报送。联系电话:85570381,邮编:322000;电子版资料请发至邮箱:499345476@qq.com。

  报名要填写的《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推荐表》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可登录义乌文明网http://zjyw.wenming.cn/下载。如果是组织推荐的,须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无需部门盖章,推荐人须实名并注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电话。

  12月21~31日为初评考察阶段,评委会将通过书面审查上报的推荐资料,结合实地走访、面谈采访、电话采访等方式,对候选对象的主要事迹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将征求义乌市综治办、信访局、公安局、信用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候选对象中党员或公职人员还将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行为的将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最终提出20余名候选人建议名单。

  2018年1月4~10日为复评审核阶段,通过公众投票和综合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报义乌市委审定。2018年1月10~20日为表彰宣传阶段,将举办第二届“感动义乌”人物暨义乌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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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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