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王化银 编辑 祝璐)前几天,安徽籍男子刘某因驾驶证吊销后开车,被义乌交警智能卡口的高科技人脸识别系统抓拍,锁定了其违法驾车的证据。12月13日,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处理。
现年28岁的刘某在义乌办厂多年。去年1月份,刘某为招待生意上客户,晚上在城区某饭店请客人吃饭。期间,刘某喝了很多酒。散席后,他独自驾驶轿车准备回义乌后宅的暂住地,途中因酒后驾车被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刘某属于醉酒驾驶。之后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报名重考等处罚。
12月4日晚上11时许,因厂里开货车的师傅家中有事,而客户又电话催来要急着送货,心存侥幸的刘某就独自驾车送货去了。当他驾车途经宗泽路会展中心下穿通道地段时,被该处智能卡口的高科技人脸识别系统抓拍,违法驾车证据被固定。12月13日,交警依据刘某的交通违法事实,通知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车被暂扣驾驶证,醉酒驾车被吊销驾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员的打击力度,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相继在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并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输入电脑数据库,只要该类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经过道路智能卡口,就会被路面卡口的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抓拍、锁定证据,就是违法驾驶人想赖也赖不掉。
在此,义乌交警奉劝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尤其是驾驶证被暂扣、或者被吊销的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