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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 义乌启动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1-03 10:44:0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通讯员 余雪光 记者 金晓英

  记者昨从义乌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度义乌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启动,以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促进义乌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本次年检范围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文统称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内容包括办学场地、信息公示、安全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本次年检工作从即日起至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自查申报、实地审查、审核汇总等三个阶段。

  根据安排,义乌市各民办教育机构自查申报要求在1月5日前完成。

  之后,各中心校将根据年检实际需要,组织人员赴现场或结合日常监管记录情况,对各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填报内容进行核查;监察大队组织对各民办中小学填报内容进行核查。

  监察大队、各中心校按照分工要求同时对各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全体教职工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分头核查。对信用分低于50分的教职工建议机构予以辞退;严重失信(信用分0分)的教职工责令机构予以辞退;对举办者严重失信的教育机构,监察大队和中心校将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举办者在教育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教育机构,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理。

  义乌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将根据2017年度平时检查情况(含整改情况),提出各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民促法》规定的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行为;行政审批科根据中心校、监察大队和相关科室提供情况确定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等级。

  本次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及办学情况将由义乌市教育局通过义乌教育网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将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年检合格的机构,允许其在下一年度继续办学。年检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须在1个月内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给予认定年检合格,准予下一年度继续办学;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依法采取通报或停止2018年招收新生资格等措施。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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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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