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8日讯(商报记者 龚盈盈 通讯员 陈炜)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日前,市编办就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上级编办部署要求,事业单位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经审查后,年度报告书将在义乌市机构编制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均可自由查阅。公示的年度报告应包含法人证书刊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以及接受捐赠、使用情况。对未在法定时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同时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