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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户”应如何申请“低保” 市民政局给出解答

发布时间: 2018-01-09 09:27:5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刘军

  中国义乌网1月9日讯(商报记者 刘军)义乌市出台的低保提标和赡养能力计算等政策发布后,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这一政策将使生活真正困难的“低保边缘户”获得精准救助。日前,记者就相关内容走访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义乌市将低保扩面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密切关注“低保边缘户”的救助工作。为方便群众就近综合办事,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投资48万建立“一站式”救助平台,依托各镇街政务大厅和办事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平台,实现对社会救助业务“一站式”受理,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将更多未能实现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这是目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民政救助的重点。尤其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子女能否列入低保的问题,义乌市出台了社会救助赡养能力计算工作的规定。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条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163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义乌市规定条件的。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书;(2)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材料并加盖公章;(4)各种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针对有成年子女的困难家庭,计算成年子女的赡养能力,依托义乌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工作机制,依法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比对、核定。赡养能力的计算,在对赡养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初步核查后,以赡养人(以家庭为单位)自诉承诺的支付能力作为认定依据,并对相关赡养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核查的对象为申请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家庭及其非共同生活的相关赡(抚、扶)养义务人。通过系统核对、入户核查、举报核查等形式核查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赡养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我市2016年农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570元),视为有赡养能力,其赡养费支付水平=(家庭年总收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家庭人数)÷需赡养人数。被赡养人从该赡养人家庭取得的赡养费收入,按赡养费支付水平与赡养人申报的实际支付金额,两者取高值确认。对于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经审核可视为“无赡养能力”。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低保扩面中,他们把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了救助范围,不断提高政府、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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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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