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义乌市2018年“诚信日”暨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授予仪式上获悉,义乌入选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是金华市唯一入选城市,全国共有12个城市入选。
2015年,义乌成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经过两年的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义乌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路。2017年,义乌牢牢把握信用“收集、评价、应用、发布”四大环节,大力推进信用项目化应用,全面收集了该市52个政府部门、102家金融机构的1187项信用大数据,形成覆盖37万法人和其他组织、220万自然人超过1亿条记录的多维信用数据库。
义乌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个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现“人人都有信用分”,推动信用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补助、信贷审批等方面的应用。2017年,义乌46家政府部门累计核查9.1万余次,36家金融机构累计核查9万余次;全年共有300余家企业被限制财政资金补助、评优评先,97家企业被限制参与招投标,416人被限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村干部,2600人次被限制金融信贷,直接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273个,总金额达1.7亿元。
由于创建成效显著,去年义乌两次在全国信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两次获央视专题报道,并荣获国家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稳居全国县级市第一位。
每年1月9日是义乌的“诚信日”,寓意“一言九鼎”。昨天,义乌发布2017年度守信“红名单”,公布了2017年度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经营户、十佳诚信电商、十佳诚信外商名单,并发布2017年信用大数据报告、十大联合奖惩案例和2018年十大信用应用项目,义乌市信用服务中心、中国小商品城市场信用APP随之正式启用(上线)。
当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信用办还与3家共享单车企业签订联合奖惩合作协议,共享单车企业代表宣读了共享单车文明骑行倡议。今后,义乌将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将乱停乱放、破坏绿化、损坏车辆等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为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应用,义乌市金融办与义乌农商银行联合推出“市民闪贷”纯信用线上贷款产品。该产品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及个人信用状况,可为义乌市民提供最高30万元、月利率最低0.435%的纯信用线上贷款。昨天,义乌农商银行向10名个人信用分在120分以上的义乌市民发放了30万元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