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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联动 放管结合 奖惩并举 义乌探索财税信用管理

发布时间: 2017-11-23 09:27:0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婷

  中国义乌网11月23日讯(商报记者 王婷)给会计“上户口”、给纳税人设信用“红黑榜”、给纳税信用分等级、人人都有“信用分”……

  财税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经济信用的重要标尺,近年来,市财政地税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借助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势,深入探索财税信用管理,重点做好信用管人(会计)、信用管税、信用管财三篇文章,有力助推义乌国家城市信用建设。

  财税联动,推行会计信用管理

  义乌个私经济发达,小微企业体量巨大,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十分繁荣,委托代理记账纳税人超过5.4万户。由于长期处于管理“真空”,只申报不做账、低价招揽业务、恶性无序竞争成为代理记账行业的普遍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8月起,市财税局推出信义会计改革,通过财税联动,全面推进会计信用管理。“我们加大了整治和清理非法代理的记账行为,规范管理。一大批原先隐形的、地下的‘失管’代理记账机构纷纷浮出水面,取得合法‘身份’的代理记账机构从17家迅速增加到目前的304家。”市财税局相关负责人说,与此同时,借助自主开发的《义乌市会计应用管理系统》,开展会计岗位实名登记,目前已实名登记各类会计人员5140名。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我市成立了全省首家代理记账协会,也是目前全国首家县级代理记账协会。

  此外,市财税局还探索出台系列文件,为会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会计执业计分管理。

  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信用管理

  得益于义乌市场的辐射力和改革创新的吸引力,义乌市场主体持续攀升,截至今年8月,义乌地税正常户管户达18.6万户,税务干部人均管户超1700户,人少户多的征管矛盾日益显现。

  对此,市财税局以“放管服”改革为先导,基于纳税人“诚信假设”,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摒弃过去税务干部“保姆式”服务,强化纳税信用管理,有效提升征管质效。

  以信用体系为依托,推出纳税信用承诺制,按照“你承诺,我先批,事后审,失信惩”的原则,与办理涉税情况报告、税费优惠备案等业务的纳税人签订纳税信用承诺书。“这个信用承诺将纳入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纳税人实施事中事后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市财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原先“事前管审批”变为“事后管信用”,不仅简化了办税流程,也优化了管税模式。

  同时,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对全市符合纳税信用参评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分别实施分级管理。纳税信用信息按月采集,每年度评价一次,设A、B、C、D四级,实行动态调整。并推行“红黑名单”差别化管理,定期开展纳税信用“红黑榜”评比。

  奖惩并举,创新财政信用管理

  “我们搭建了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50个政府部门的1187项信用数据。”市财税局负责人说,以此为依托,市财税局构建了集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管理为一体的信用管财机制。

  出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个人分别设定118个和98个加减分项,同时结合红黑名单制度中的253个一票否决项,对全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信用实施综合动态评价,分设A-E五个等级,个人信用0-200分赋分,实现“人人都有信用分”,且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与财政的全面共享。

  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我市也做到与信用挂钩,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采取享受或取消相应财政资金支持措施。今年以来,已限制财政资金补助103.49万元。不仅如此,政府采购管理也与信用挂钩。今年以来,累计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信用核查1244次,对守信主体实施绿色通道8次,对失信主体取消投标资格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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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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