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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炫富有损律师高大上形象

发布时间: 2018-01-12 15:12:15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叶泉

  律师是精英职业,精英的言行就要有精英范儿。在公开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维护职业尊荣、群体形象,是这一炫富事件给大家的启示

  深圳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因炫富给自己惹上了大麻烦。有消息称,因这名女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广东律协已介入调查。

  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是否已构成违纪,我们可以坐等调查结论,但女律师的行为损害了律师形象是肯定的。普通人对律师特别是女律师的认识,可能主要来自一些影视作品,如国外的《律政俏佳人》,香港的《律政先锋》,大陆的《离婚律师》。这些影视作品无一例外地把律师形象塑造得十分高大上,让人仰视且心生羡慕。

  现实生活中的律师肯定不像影视作品中那么完美,但也不会很差劲,最起码应该是智商、情商双高。一个经常做傻事的律师是不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感的。说炫富女律师有损律师形象就是基于此,她的行为不仅不是“双高”,反而显得有些蠢了。

  首先,这位律师三观不正,一段签证面试的文字让她写得好像奢侈品展示会,妥妥地把她塑造成了一个拜金女。律师的行头固然重要,但头脑更重要。往大了说,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往小了说,律师要以自己的工作来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一个执业律师需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也是律师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前提和基础。这位女律师的炫富行为把自己拉低至脑残网络小说女主的水平,实在是打了律师群体的脸。

  其次,这位律师夸大其词、满嘴跑火车,击破了诚信的底线。一个执业不够3年的律师自称是合伙人;一个自考生自称北大学子。根据深圳有关规定,律师咨询费每小时最高不超过3000元,她敢说自己收3600元、48000元,难怪律协要对她进行调查。诚信是律师执业之基。在我国,律师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比较特殊的一员,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道德底线是一致的,律师不能破了诚信的戒。

  司法部部长张军曾经说过,“律师是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负有特殊责任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私利、名利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能做。要有底线”。此言应该是对这一事件最好的注脚。

  有人说,朋友圈最令人反感的行为就是炫富,女律师炫富的文字之所以从朋友圈传到公共媒体,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一个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她的举动已经让一些“朋友”忍无可忍了。由此可以联想到,这么长的时间,对于她的不当言行,同事和领导真的看不见吗?看见了而没及时提醒,是不是对事件的发酵也有责任?律师不是完全的自由人,其言行要受到管理和制约。律协虽是管理者,但它是事后的惩戒力量。相信负责日常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不可能毫无办法。

  网络时代,没有人能够当彻底的“隐士”。一件小事可能会迅速发酵成大事,一个籍籍无名者也可能瞬间蹿成网红。短短一两天时间,炫富女律师、高铁拦车女就上了热搜,她们的职业也成为人们调侃的对象。炫富者如果是一个普通人,也许大家不会想太多,最多鄙视一下而已,而冠之以律师之名的话,人们的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原因无他,只因了律师职业高大上的光环,律师与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紧密相连。虽然这位律师文字中满篇都是对金钱的崇拜,但从中人们也能看到她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骄傲,这种骄傲因金钱崇拜而蒙尘。

  律师是精英职业,精英的言行就要有精英范儿。在公开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维护职业尊荣、群体形象,是这一炫富事件给大家的启示。

编辑: 闫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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