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吴杰 正文

上升为中央顶层设计!义乌宅基地“三权分置”结硕果

发布时间: 2018-01-16 16:28:1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吴杰 编辑 祝璐

  ​中国义乌网1月16日讯(记者 吴杰 编辑 祝璐)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33个县(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作为33个试点区域之一,义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走过三年,在多个方面取得了全国第一的佳绩,义乌率先确立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设计和改革实践,不仅给义乌农村和农民带来了改革红利,也给全国探索“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提供了义乌经验。

  “三权分置”实践在义乌

  “房子终于有证了,我们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12月26日下午,义乌福田街道江北下朱村办公楼人头攒动,260户村民顺利领到了不动产权证。自义乌深入推进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以来,村民一直盼着这一天。

  在义乌,江北下朱村这样的场景已出现多次,2017年,义乌不动产登记受理30049户,发证22281宗。义乌举全市之力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农村和农民受益明显。

  2016年4月26日,义乌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和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的前提下,允许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合法方式有条件转让。由此,义乌基本确立了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体系。

  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农村土地改革红利惠村民

  最近一段时间,义乌大陈镇大畈村村民每天都会去村子的规划图前面看上几眼,这个偏远山村,也要开始享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了。2017年,大畈村被选为义乌宅基地改革中更新改造多规融合的试点村之一。

  多规融合是指在核定的村庄总用地规模内,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平面规划、村庄产业发展规划、生态规划”等多线的指标有机结合,将以往规划、国土、农业、林业、旅游各部门指导下的多个规划整合到一个规划当中,加强了规划之间的衔接,从而让村庄规划更科学更有可操作性,促进村庄建设的良好发展。

  作为试点村,除了安排村民建房的用地指标满足大畈村民建房需求外,大畈村还有7800平方米的产业用地,为大畈村今后的发展乡村旅游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一段时间的规划、设计,《义乌市大陈镇大畈村“多规融合”村庄发展一体化规划》审批、农转用、分户报批、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已先后完成办理,大畈村第一期20余户农户即将动工建房,村民期待的规划图也将成为实景。

  全力以赴决胜收官

  2017年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农村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届满。

  2018年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收官年、决胜年。1月15日,义乌市召开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对改革任务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义乌将在守牢改革底线的前提下,抢抓关键窗口期,保持领头雁地位,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加大攻坚力度,加强制度创新,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义乌发展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努力为全省、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同时,奋力谱写新时代义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篇章,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撬动乡村振兴,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祝璐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