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24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履生 编辑 祝璐)衣食住行与人的生活可谓密不可分。据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分局统计,去年1—12月,义乌境内共发生上报事故265起,简易程序处理事故34211起。其中上报事故265起,比去年同期的270起下降1.8%;死亡78人,比去年同期的83人下降6.%;受伤227人,比去年同期的232人下降2.16%。
那么,这些令人后脊发凉的数字背后,哪些路段最“可怕”?事故的罪魁祸首又在哪儿?市民出行需要更注意什么呢?中国义乌网为你剖析揭秘。
2017年7月18日,义乌一男子“睡梦中”撞飞一对老菜农,致一死一伤。
【注意】12条道路成为事故集中的“魔鬼”路段
案例:12月3日14时57分许,26岁的安徽人陈某驾驶面包车从义乌北苑到绍兴市,途经103省道下金村地段,与80岁的当地人张某发生碰撞,老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死亡。
据事故处理大队的民警分析,2017年上报事故较多的道路有12条,其中103省道排名第一,高达18起;环城路排名第二,有11起;江东路、上佛线、四海大道并列第三,分别有9起;五洲大道、香溪路、雪峰路分别有8起;义武路、宾王路、宗泽路、丹溪路分别有7起。
上报事故较集中的路段有:国贸大道精工玻璃厂地段、103省道官清畈村地段、G351廿三里街道华溪村地段、义武路下水碓村地段、稠岭线光明村地段、经发大道留雅村地段、四海大道义亭镇市口村地段、五洲大道张宅村地段、五洲大道与香溪路交叉路口、宗泽路与春晗路交叉路口、城北路与北站大道交叉路口等。
令人震惊的是,去年在普通路段共发生上报事故有199起,占事故总数的75 %,与前年同期的212起相比有所下降,但仍为最多;事故多发在道路两侧有村居或路口地段,说明道路两侧有村居或路口地段已成为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非常容易麻痹的“虎口”。
2017年6月30日,义乌一水泥罐车撞翻过马路的自行车,造成两人死亡。
案例:12月7日12时许,21岁的安徽人余某驾驶小轿车车从后宅到武义,途经义武路下水碓村地段,与82岁的当地人董某发生碰撞,老太太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死亡。想不到,过了十几天之后,悲剧再次重演。12月20日9时许,27岁的江西人黄某驾驶普通货车从佛堂到武义,途经义武路尚阳村地段,与60岁的当地人王某发生碰撞,老太太不幸当场死亡。
据统计,近几年来,未按规定让行是引发事故的第一大原因,也一直是交警整治的重点。所谓的未按规定让行主要是指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无信号道路不避让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去年未按规定让行共发生上报事故174起,占事故总数65.91%,仍居首位;非机动车违法共发生上报事故27起,占事故总数的10 %,比去年同期的21起增加了6起。令人唏嘘的是,27起非机动车事故中,非机动车逆行就高达21起。
2017年4月10日,义乌一大货车转弯未留意,孩子被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看好】童叟伤亡双双上升走路与电动车伤亡人数最多
案例:11月11日13时许,52岁的义乌人王某驾驶小轿车从义乌大酒店到银海二区,在银海二区空地转弯时,碰撞碾压6岁的小男孩,小男孩不幸于当日死亡。12月26日7时55分许,24岁的贵州人杨某驾驶小轿车在丹溪路柳青幼儿园路段违法超车,失控的车辆将头一天刚刚过完生日的4岁小男孩撞倒,小男孩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死亡。
据了解,去年1-6岁共伤亡12人,比前年同期的5人增加7人;65岁以上共伤亡74人,比前年同期的68人增加6人。65岁以上伤亡人数最多。去年,“11路车”的步行共伤亡124人,占伤亡总数的40%,驾驶电动车共伤亡72人,占伤亡总数的23%,电动车伤亡人数与前年同期增加5人。
“车祸猛于虎”。预防车祸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对人、车、路几方面的管理,而人是最重要的一方面。一年一度的春节马上来临,道路交通环境将更加复杂。在此,义乌交警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依法走路,依法驾驶电动车,平平安安过一个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