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菜篮的马大嫂们都可堪比食品安全专家,去菜场时遵循着在主妇心中广为流传的一套“买菜原则”:什么蔬菜相对农药残留会多,鸡翅尖小孩子要少吃,可能有激素残留;瘦肉太多的猪肉有可能打了瘦肉精……相对而言,似乎鱼虾蟹等水产品是相对安全的荤菜之选。而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让主妇们又不淡定了。在2017年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中,水产品成为食品安全的“重灾区”,药物滥用现象严重。超过九成的不合格水产品检出了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或“不得检出”的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西林或呋喃唑酮代谢物等。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引爆点。自此之后经过重拳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三聚氰胺”,相关部门连续9年“零”检出;蛋制品中的“苏丹红”也连续4年没有检出。几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后,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我国政府下大力气解决的国计民生问题,这些臭名昭著的违规添加剂也基本上绝迹,但基于农业生产方式的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种植业土壤污染和化肥农药滥用问题,养殖业抗生素、激素和兽药的滥用等问题却逐渐暴露出来。
事实上,在这两年国家食药监局的各种专项抽检中,商超水产品违禁兽药屡屡上榜,不合格水产品滥用兽药突出。这些药物因具备致癌、致畸作用,早在2002年就被农业部禁止在食用动物中使用。可以说,我国打击动物性食品使用违禁兽药的行动一直在进行,但为何却屡禁不止?
中国水产养殖产量占世界74%,位列世界第一。但由于我国的水产养殖密度高,品种多,鱼虾蟹贝容易生病也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据报道,全世界总共144种水产品疫苗用到水产品上面,而中国只有4种。缺少有效的疫苗,为了让鱼虾蟹不生病,势必会加大药量,而这种成本低廉、药效显著的“禁药”,也自然受到不法商户的欢迎,在养殖、运输环节使用屡禁不止。
而从处罚力度来讲,现行兽药管理条例明确了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金额,用来处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食品,或者含禁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这对小农户来说是天价数字,对大企业却是九牛一毛,又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年关将至,中国人讲究民以食为天,吃是头等大事。虽然我国是人口大国,但早已不是追求吃得饱的年代,而是要吃得安全,吃得好。对触及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是零容忍。保卫舌尖上的安全,有良法也须善治,食品监管执法必严,将法律威慑力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给水产品贴上特有的“身份标签”,让每一条鱼都可追溯源头,一经查到违规,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