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调研组
编者按: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农业的持续。健康和协调发展,如何确保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稳定,如何保障农民收人的稳定增长,如何建设一个与现代城市相适应的发达农业富裕农村?义乌的经验告诉我们,关键在于有一个把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考虑、同步推进的新理念;有一个运用工业思想经营农业的新理念和一个以城市强三农的新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机勃勃,率先实现了向工业化的跨越,迅速迈人了经济强县的行列。城市化水平从1980年的7%提高到去年的50%以上;人均gdp由336元提高到20292元。在强大的城市经济带动与辐射下,农业和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去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0.74亿元,农业产值在绝对值不断增加的同时,比重却下降到5%左右;农民人均纯收人达5349元。形成了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互促互动的良性循环态势。
义乌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强农富民的经验和做法,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义乌着力推进农村人口非农化,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为实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目标,义乌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率先提出了“四个允许”的政策;允许农民弃农经商,允许农民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经营。“四个允许”促进了义乌农村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今天的城市化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如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富裕,义乌的决策者们感到:面对农村人口过多,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生产率水平低下的状况,靠原来的“四个允许”的“离土不离乡”政策,已经解决不了问题,必须利用城市发展空间,吸收农民进城落户,实现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转移,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必须通过城市提供的市场空间,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民收人从主要靠农业收人向非农收入转移。为此,义乌把解决农民进城定居置业的制度性障碍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建立新型的户籍管理制度,吸引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义乌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离农进城,并建立了新型的户籍管理制度。该制度以居住地申报户口、以职业划分人口结构,从而使外来人口本地化,本地人口城市化。同时规定,对义乌本地农民,只要在规划区内拥有合法固定居所,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有稳定职业或正常生活来源的人员及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保留30年内的农村土地和山林承包权;享受村级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在子女教育、参军、社会保险、住房等生活待遇和选举等政治待遇方面,与城市居民完全一视同仁。
二是积极鼓励城镇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设立创造就业岗位奖:凡是当年使用义乌农村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的20%,且绝对数比上年增长5%以上的企业,政府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积极培育城乡一体的乡镇劳动力市场,采用市场间的电脑联网,达到劳动力资源的共享。目前,义乌各类企业已吸纳的农村劳动力达到30余万人,其中三分之一为本地劳动力。
三是开发移民安居小区,加快山区劳动力的转移。改变原来的扶贫方式,在城市卫星镇建立山区移民安居小区,由就地扶贫为主转向异地扶贫。对居住在深山、高山,生活条件较差,在城镇或平原地区有相对固定生活来源的山区农民,经批准,落户到安居移民小区,直接使山区农民转为市民。
四是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民转为市民后的生活保障,防止返贫和回流农村,义乌建立了3项制度。即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实施保障的有2545户、人数3586人,其中农村居民2455户、3437人,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补助。建立面向所有非农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建立进城就业人员和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对进城就业5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工实施养老保险。目前,已投保21.5万人,占应保对象的56%,保费4315万元。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进城定居置业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农业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全市31.6万农村劳动力中,已有22万转移到了二三。
产业。农民收人中来自非农产业收人已从1990年的557.33元上升到去年的4378.85元,比重上升到82%左右。
农民减少了,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了,又为推进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义乌及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通过“项目招商、租赁转包、土地股份制”等形式,促使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起来。至去年已累计流转土地9.8万亩,约占大田面积的34.5%。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既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状态,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彻底的工商业主,又使专业农户扩大了经营规模。这样一来溉使务农农民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收人,又使“失地”农民成为流转土地的收益者,扩大收人来源;既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又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减少又带来了农业增加值的增加,去年全市劳均实现农业增加值达7841元,比1990年提高3倍以上。
刊于2002年7月5日《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