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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浙江高管信息】工会维权“义乌模式”“走不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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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总工会建立运行党委领导、工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协力配合的社会化依法维权以来,当地社会生态发生了一些良性变化。记者调研后发现,这些变化既是工会维权产生的社会效果,又是“义乌经验”不断完善发展和巩固的推动力。使义乌社会化维权模式成为新时期维护城镇社会稳定的长治久安之策。

  工会维权义乌经验的原动力来自于社会客观实际的飞速变化。在上世纪90年代末,义乌就完成市内所有国有、集体企业的转制工作,企业职工队伍的构成也从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转变为民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以及混合所有制职工,而且这些职工中大量是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在义乌的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本地人口,达到70多万人。义乌的特殊性还在于它是一个“流动着”的城市,常年有100多个国家的6000多名外商在这里经商,每天有数亿元资金从义乌银行帐户进出,每天有近20万的流动人口在这里寻觅商机。

  职工队伍结构的变化以及各种资源频繁流动使这个城市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资矛盾也日趋突出。据义乌市总工会统计,近年来,义乌市每年发生的劳资纠纷、劳动争议都在1万起左右,甚至发生企业主因欠薪被外来农民工杀害等极端、群体性事件。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由党委领导、工会组织、劳动、司法等职能部门协力配合的社会化依法维权模式应运而生,这一维权模式运行5年多来,义乌总工会的维权中心共受理投诉案件2868起,办结2616起,阻止群体性恶性事件28起。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说:“义乌特殊的社会实际既是工会维权义乌模式的原动力,也是这一模式继续发挥作用的推动力。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自义乌总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运行以来,催生了当地社会生态的几大变化,记者在采访中,基层的干部和群众都认为,对这些社会生态上的良性变化加以利用和培育,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将是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保持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原因。

  ――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工的观念与行为的变化。过去,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往往把工会看成是被动参与“的花瓶”;现在,广大企业职工在工会维权中实实在在地获益,使职工从不了解工会、不相信工会、遇到困难找“老乡”,转变为遇到困难找工会,工会维权正在逐步消解民间力量维权产生的负效应,而职工对工会态度的转变,又为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持久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2004年,东阳籍农民工朱洪林被建筑公司拖欠3万多元工资,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找到了总工会的维权中心。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受理后,多次到10公里外的建筑工地地上与公司老板协商,最后代理提起仲裁并免费代诉使朱洪林在春节前拿到了工资。

  朱洪林说:“以前老板不发工资时,我们就找几个老乡去吓他,现在老乡们都说,工会维权更方便、更安全。”一些职工告诉记者,现在工会维权人员找上门来,老板们“都有点怕了”,“工会比以前有声望了”。机修工余伟曾经在义乌市总工会维权中心的援助下,顺利讨回欠款,深深感受到工会力量的他如今还成了维权中心的维权志愿者。

  ――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过去往往把工会看成是企业发展中的“麻烦”。义乌市总工会刚建立职工维权中心时,义乌企业主的共同感受是“不适应”,一种普遍的观点是:“我是老板,工人是打工的,我给他多少就是多少,要罚就罚,要扣就扣。”义乌天博雕饰公司总经理蒋永栋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有不少企业主认为“工会为工人维权是侵犯了企业主的权益”。义乌市总工会参与维和后起到了化解矛盾、稳定情绪的实际效果,民营企业家也从工会维权社会稳定中尝到甜头,开始思考社会和谐稳定、内部员工团结与企业长远发展的关系,他们比以前更加善待职工、重视工会的作用。

  金绣花边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王英挂说:“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看,职工权益没保障,队伍就不稳定;队伍不稳定,产品质量就不稳定,企业就不稳定,哪还谈得上发展广记者在金绣公司看到,这个企业在寸土寸金的厂区为职工俱乐部提供了1000多平方米的活动场地,还建设了多功能厅、台球室、电脑室。梦娜集团还在土地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将建设用地用来建造环境优美的职工公寓。今年上半年,美方采购商专程到公司考察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认为“梦娜”将工人照顾得很好由此下了数量较大的采购订单。义乌一些有远见的企业主认为,工会不仅要维护职工的基本生存权,还要保障他们的发展权,“只有这样,社会环境才会越来越好,企业才会越来越好。”

  ――总工会与司法和政府职能部门形成了社会化维权良性互动的机制。义乌总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从一开始就得益于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以及工会、劳动、司法等部门的紧密协调。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义乌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的劳资纠纷调解员,都获得了司法部门颁发的基层调解员的资格认证,这些调解员作出的调解决定都带有一定的强制效应。在社会化维权模式运行5年之后,义乌市总工会于2005年6月6日,分别与市司法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法院、市广电局、市民政局等职能部门签订了《联合维权合作意向书》,这些《意向书》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在联合维权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比如总工会和法院的《联合维权合作意向书》中明确约定:“涉及职工群体性。重大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法院安排工会中具有人民陪审员身份的维权工作人员组庭参与审理。”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方人春说:“《意向书》的签订使工会维权的实际意义远远超过了象征意义。这一机制,将无形的经验用有形的制度加以固定,打破了先进经验往往‘人存政举、人走政息’的‘怪圈’。”

  金华市委副书记、义乌市委书记、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楼国华向记者介绍,义乌市委市政府将在原有的实践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使职工维权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维权内容上,不仅要维护职工就业权、分配权、社会保障等经济权益,同时要关注和维护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其他方面的权益,在维权方法上不仅要重视事后维权,同时要注重事前维权、源头维权、制度维权。在恰当的时机,可以考虑将工会维权模式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用最高层面的制度——法律加以固定,为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记者:傅丕毅孙金霞

  刊于《新华社浙江高管信息》2005年9期

  
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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