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工会在探索创新中涌现出不少典型,但经数年岁月的大浪淘沙依然光彩熠熠的不多。
如何在风光热闹一阵之后还能保持先进的“红旗”不倒?义乌工会的实践对此作出了回答,那就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在精神上要坚持不变,做到坚定执著;但在方法上要时时求变,大胆创新”。
深谙这一“变”与“不变”的哲理并付诸行动,是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能够取得新进展的内在原因,是义乌经验的内核所在,也是践行“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必然要求。其实,就全国工会工作来说,这更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丶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丶多样化和复杂化使得利益分配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劳动关系双方现实地位的不平衡,使得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更为突出。尽快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走上法制化丶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课题。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义乌工会探索的社会化维权经验因其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得以在全国工会推广。
然而,各地工会如何学习义乌经验,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当然要学习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的做法,如搭建整合各方力量的工作平台丶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甚至包括具体操作上的工作艺术,作为先行者的义乌工会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独到之处。
但更重要的,是学习义乌经验的内核―――精神上坚持不变,坚定执著;方法上时时求变,大胆创新,及其背后蕴涵的对职工和社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各地工会在开展社会化维权时,才能不断进取,探索出适应本地区实际丶独具特色的路数,并取得最佳效果。
事实上,义乌经验推广后,全国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整体跃上一个新台阶,但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侧重点和特色。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对义乌经验“神似”的学习借鉴对中国工会工作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远远大于推进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本身。
当前,全国广大职工正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按照“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为实现党和国家目标任务建功立业,对工会工作特别是做好维权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为只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在共建共享的辩证法中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丶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
因此,各地工会学习义乌经验的新进展,以及领会其背后的深层内涵,必须置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视野下,从自身实际和客观需要出发寻找共振点。这样,才是对义乌经验最有效的运用!
作者:王娇萍
刊于2007年8月21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