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23日讯(商报记者 谭祉潇)5月22日,福田街道宗宅村村民宗先生来到行政服务中心的“跑一次没办成投诉与代办”窗口咨询:“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决书都20多年了,去办理产权过户跑了几十次,却一直无法办理。现在都说‘最多跑一次’改革,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否也可以‘最多跑一次’?”情况到底如何?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宗先生介绍,1990年正月,被执行人吴某从宗先生处以诈骗手段取得157000元。1991年3月,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诈骗罪成立,由于吴某无力偿还欠款,法院将吴某位于廿三里街道西澄村的五间一厢住房中的四间一厢折价赔偿给宗某。
2003年和2007年,法院分别向市房管处、市地产所和廿三里街道西澄村委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过户手续。可是宗先生多次到相关部门要求办理过户产权,都没办成。
宗先生得知当前我市试点土地制度改革,便于5月15日来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了宗先生,向宗先生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后收下材料,并表示5天内给予回复。
5月21日,宗先生没有得到国土局的相关回复,他再次来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宗先生没有找到15日的窗口工作人员,他便向当天的窗口工作人员再次反映了该问题,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宗先生先前往市档案局调取《义乌县农村人建房用地审批表》的相关资料。下午,宗先生前往档案局调取相关资料。
昨日,宗先生带着调取来的《义乌县农村人建房用地审批表》再次来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却在审查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等相关材料后,告知宗先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宗先生说:“有法院的判决书,又有法院发给相关部门的协助执行通知,可这些年里,不知道跑了多少趟部门,这房产就是过不了户。近年来,多个政府部门探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希望法院也能用‘最多跑一次’来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