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绣湖评论>绣湖杂谈 正文

被山寨不应是网红餐饮的宿命

发布时间: 2018-05-23 16:01:32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毛建国

  适应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创业者进一步提升品牌意识,商标注册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红餐饮频被山寨并非无解。

  近日,一家名为“某某喜茶”的饮品店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其所属企业的工作人员称,该公司花重金从“喜茶”购买了配方,属于联合经营。不过“喜茶”方面则表示,目前在北京只有两家直营店,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合作。媒体注意到,近年来网红餐饮店被山寨的情况屡有发生,很多品牌的商标公示期往往会成为被山寨的高峰期。(见5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这些年来网红经济风生水起,诞生了一批网红级餐饮,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山寨网红。比如,糕点店“鲍师傅”走红后,“金典鲍师傅”“至尊鲍师傅”等类似门店也在京城遍地开花;一些已形成连锁的餐饮品牌,也未能逃过山寨的命运。

  网红餐饮沦为山寨重灾区,与网红经济本身特点有着很大关系。很多网红餐饮红起来往往很迅速。而在走红之前,不少创业者或出于成本的考虑,或者根本没有意识,甚至并未料到会如此迅速地走红,因而往往是“先上马”再说,并没有注册商标。而当红了之后再注册商标,却碰到了“公示期”的问题。

  现实中有些山寨者是抱着“捞一笔”的想法,“船小好掉头”,大不了以后再换个牌子;然而也有一些山寨行为已呈现出资本化和集团化的特点。一些餐饮山寨者对商标有种天然的敏感,一个品牌火了之后,他们会率先查询商标注册情况,一旦有机可乘,立即实施山寨行为。他们甚至比创业者更懂得市场,更舍得推广品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有些网红品牌开始只是蜗居一角,能够走向全国,往往得益于山寨者的推广。

  有些创业者对如何开发自身IP,既没有想法也没有办法,有时甚至还认为山寨行为在事实上抬高了他们的“身价”,加剧了“网红效应”,因而对山寨者往往是“挣只眼闭只眼”。眼下,要从根本上遏制山寨现象,创业者必须从一开始就树立品牌意识,让创牌与创业同行,不给山寨者留下机会。

  网红餐饮能被山寨成功,还与商标注册期有很大关系。根据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公告,3个月期满如无异议将核准注册。这样,前后加起来就有了一年的空白期。尽管比之过去,现在审查周期已经缩短,但在互联网背景下,仍要思考有没有进一步缩短周期的可能性。

  山寨不应该是网红餐饮的宿命。现实中有大量网红餐饮由于重视品牌建设,避免了被山寨的命运。适应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创业者进一步提升品牌意识,商标注册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红餐饮频被山寨并非无解。

编辑: 闫允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