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3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肖礼陆 记者 陈健贤)夏季历来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器等引发的火灾较多的季节,夏季燃气安全问题不可小觑。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燃气类家用电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在我市最大的电器市场国际生产资料市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虽然有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不准销售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但是市面上仍有部分不含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在销售。据统计,本次检查中发现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59台,涉及5家销售店及江苏、广东两地6家厂。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之规定,对这些商家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全部予以扣押,后续将进一步调查处理这些商家的违法行为。
“有的商家会混淆报警装置和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概念,其实这两种装置并不是一回事,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自动切断燃气。报警装置的主要功能是测试燃气是否泄漏,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则在燃气发生泄漏后,立即切断燃气。因此单纯的报警装置并不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只起到警示作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从检查情况来看,市面上也有一些杂牌假货声称有熄火保护功能,实际上是没有的。建议广大市民到正规门店购买灶具,并选择正规品牌,不要贪图便宜,以防买到假货。
此外,目前还有一些市民不了解熄火保护装置的作用,或者贪图便宜,心存侥幸,依然在购买和使用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大家,超过8年使用年限的家用燃气灶,没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燃烧情况严重恶化、检修后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无厂名、厂址、无品牌标志、无生产日期的“三无”燃气灶具,均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如家中有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灶具,请及时更换,排除燃气灶具安全隐患,正确使用燃气用品,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