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葛永全)6月12日晚上8点半左右,金华高速交警四大队接到过路司机报警称一电瓶车在义东高速上行驶。接警后,指挥中心安排相关收费站注意监控。
8点45分左右,民警在义乌廿三里收费站拦下这辆电瓶车。
经过询问得知,这辆电瓶车并非从高速路口进入,而是从车上卸下来准备到最近的路口去拿千斤顶修车。
据了解,陈某一家三口开车从安徽老家过来,准备到义乌廿三里街道,当车开到义东高速东阳方向16K,离出口只有1公里时,车子突然爆胎了。他把车停到应急车道后,准备换胎时发现,车上没有千斤顶,一家三口人商量了一下,让儿子联系一下朋友送千斤顶过来。
谁知,联系的那个朋友说高速上不能停车,让他去廿三里的出口领。想到面包车上带了一辆电动车,小伙不经过思量就答应了,随后就发生了骑电瓶车下高速的事情。
交警到达现场后,对电瓶车驾驶员进行的教育并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炸胎,不能继续行驶时,应按照规定开启双跳灯,在后方15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将车上所有人员转移至右侧硬路肩外,然后拨打报警求助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