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29日讯(记者 蒋守洋 编辑 童晓)为净化网络环境,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空间,义乌市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9日就微博账号“磐古文化艺术”转载编发不当言论一事联合约谈该微博账号主要负责人。
据查,8月27日傍晚,浙江盘古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其认证微博“磐古文化艺术”转载编发一篇名为《滴滴遇害女子生前照片曝光——怪不得会起色心》的文章,对温州乐清滴滴顺风车事件发表不当言论。文章发出后,引起网友公愤,纷纷谴责该公司这一不当行为。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突破了“七条底线”,偏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破坏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
针对以上问题,网信、公安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陆续组织调查并核实。8月29日上午,义乌市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约谈该微博账号认证主体浙江盘古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教育,责令其全面清理违规有害信息,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限时提交整改报告,并公开道歉。
义乌市网信办指出,浙江盘古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履行网上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彻底清理不当违规内容,从严从快落实整改,完善员工培训、管理及内容审核制度,确保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该公司负责人吴某表示,对不当言论产生的社会恶劣影响深感不安和愧疚,自己将深刻吸取教训,就此事进行认真检讨,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服务,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并承诺对以后发布信息严格审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也并非监管真空。《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九不准”“七条底线”是不容逾越的高压线,希望每个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也欢迎广大网友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