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1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近年来,各地一些企业打着“投资”“理财”“金融”“资产管理”等名义从事非法融资活动,给义乌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为维护义乌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期,义乌市各镇街正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市处非办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中国义乌网向社会紧急发布《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告知书》。
《告知书》中指出,现阶段,义乌辖区内大量出现使用“投资”“区块链”“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项目投资”“信息咨询”等关键词字样的企业,上述大部分企业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这类投资、借款行为,可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以高额收益回报为诱饵,以投资、借款的手段吸收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的资金,导致投资、借出的资金极有可能血本无归。”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
以义乌市贝兴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为例,2017年5月5日,犯罪嫌疑人余某锋、熊某飞、熊某程、朱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罗某兴、楼某等人,在义乌市稠江街道城店路718号注册成立义乌市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余某锋作为法人代表,其余几人分别负责市场管理、对接交易平台、产品采购和物流发货、公关和后勤、管理会员系统等,运营不久又请来外号“风神”的网络操盘手梁某,共同经营“深蓝积分”“贝蓝币”网络平台集资项目。
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该犯罪团伙便聘请他人制作虚假宣传资料,通过微信群宣传拉会员来投资,采取三级分销模式,让会员到公司网络平台以高价购买低价红酒、铁皮枫斗、铁皮石斛等套装产品,送等值“深蓝积分”,许诺发展会员可以提成10%到15%的业绩,而且所得积分除7天有固定1.5%的增值,除此,还可以投资购买公司对接外网平台虚拟币“贝蓝币”,并进行涨跌交易或提现。
据介绍,通过上述方式大肆拉会员来购买产品送积分,收取的投资款被犯罪嫌疑人以公司运营投入为由大肆进行挥霍,吸引会员将积分转到云数网等平台兑换“贝蓝币”进行交易,而犯罪嫌疑人实际通过市值后台操控虚拟币“贝蓝币”的涨跌来迷惑会员进行套现。
至2017年7月10日左右,仅仅2个月时间,该公司便发展了全国29个省市2000多名会员注册了9000多个账号,非法集资款高达3000多万元。目前,上述团伙成员均已被义乌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并执行逮捕。
“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都会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利用部分群众贪财和盲目从众的心理,不断鼓吹其经营项目的高收益,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造成钱生钱、利滚利的假象,诱骗群众。”义乌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说,参与其中的大量投资者往往不熟悉犯罪分子所经营项目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情况,对市场的“游戏规则”更是知之甚少,因过分追求高回报而缺乏警惕。
在此,相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对于高收益率的投资,投资者在入行时,应当进行多方考察,将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而不是盲目跟风,给自己的资金造成损失,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协助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氛围,从根本上铲除非法金融活动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