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义乌一电动车与奔驰相撞 交警判电动车全责 还要赔偿3万余元

发布时间: 2018-10-12 20:33: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程雄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10月12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程雄)今天(10月12日)上午9点22分,义乌廿三里街道开元北街与诚信大道的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车与奔驰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调取了路口监控,当场认定电动车负全部责任。

  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前,义乌籍电动车驾驶员骆某驾驶电动车沿诚信大道行驶,经过诚信大道与开元北街路口后,左转驶入开元北街。“本来打算驶入辅道的,结果辅道上刚好有一辆车,随即我就打了方向避让。”骆某表示,这一避让,使得他稀里糊涂地驶入了逆向的机动车道,撞上迎面驶来的奔驰车。

  “因为主干道和辅道间有绿化带,等我看到开来的奔驰,已经刹不住车了。”骆某说。

  据奔驰车驾驶员方某介绍,因为临近十字路口,他已经提前减速,但骆某还是硬生生地撞了上来,导致他的右前侧大灯损坏。经初步认定。车损在3万元以上。

  办案民警黄春魁告诉记者,骆某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骆某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交警也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警示教育。

  
编辑: 程雄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