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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用两个谎言换取“完美结局” 民警:感觉智商受到了轻视

发布时间: 2018-10-21 08:42:2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剑平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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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2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剑平 编辑 童荟颖)安徽人小王,22岁,在义乌某装饰公司上班。十天前,他因为支付宝被人盗刷的事报了警,但由于工作忙,一直没去派出所制作报案笔录,派出所则每天与他联系催促,10月18日晚上,小王抽空跑到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做了份笔录,结果惹出事来了。

  小王告诉民警,盗刷他支付宝的人是其一个普通的女性朋友。10月11日那天中午,两人在万达广场一家自助餐厅吃饭,期间,这位叫晓晓(化名)的重庆女孩借用了小王的手机,并以去洗手间的名义离开约15分钟。两人分开后,小王在当晚发现支付宝上有一笔3202元的消费支出,马上联系晓晓,问她“钱是不是你刷走的”,晓晓不承认此事。于是,他就拨打110报警了。

  之后,小王接着说,晓晓获悉其报警后,主动联系他,承认“钱是我刷的”,并于次日上午,将3200元现金还给了他,小王还大方地称“还有两块钱就算了”。

  制作笔录期间,小王再三强调,他与晓晓只是普通朋友关系,认识也就两三个月,“还没好到我可以给她钱花的程度”。

  随后,在小王的配合下,25岁的余小姐被“请”到了派出所协助调查。但当余小姐听到警方告知自己涉嫌盗窃罪时,彻底懵了。

  讯问中,余小姐如实告知民警,她与小王是今年3月在上海参加培训时认识的,之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前同居。对于这笔3202元钱的消费,其实是报警当天在万达广场,小王给她买了一件衣服。

  那为何小王要报警诬陷自己的同居女友盗刷呢?

  原来,当天晚上,余小姐在公司加班没有按时回家,小王就在微信里不断表达他“不开心”的情绪。次日凌晨1时半,余小姐忙完手头的设计工作才回家,两人为此还吵了几句,“我加班是常态,但他觉得我完全可以在家里电脑上完成。”余小姐说。

  民警意识到小王涉嫌谎报警情,随即再次对其进行询问,已经意识到惹祸了的小王赶紧招了,承认自己当时确实是自愿给女友买的衣服,而报案时并没有实话实说。

  “吵架的时候,我让她把中午买衣服的钱还我,可她不肯,我就报警了。”没想到,一时“脑热”的小王耍起小孩脾气,还跟110接警员有板有眼地“编”起了故事。

  小王还说,报警的时候,他是想跟余小姐分手的,并想在分手前把买衣服的钱拿回来。一个晚上过去后,他俩又重归于好。

  “我当然不希望我女朋友因此被关进去坐牢,还以为警察最多教育教育她就没事了。这样一来,结局也算完美。”对于小王令人哭笑不得的谎言,办案民警表示“感觉智商受到了轻视”。

  日前,小王因谎报警情已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

  在此,义乌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于乱报警、报假警等违法行为,会影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还将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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