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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死亡人员社保待遇 可在义乌殡仪馆一站式联办

发布时间: 2018-10-31 09:18:3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郑琤 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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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31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郑琤 记者 林晓燕)近日,城西街道的楼先生为父亲办理死亡后的社保待遇领取事宜,专门跑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时,得知相关待遇可在殡仪馆一站式办理,不用再提供任何材料到社保窗口,他连连说:“这样省了我不少力气,真方便。”

  在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义乌市社保处针对参保人员死亡后相关待遇办理程序繁琐现象,联合市民政、公安、卫计、数管中心等部门探索有效办法,其中在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金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保个账退发等事项中,尽量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数据联网,推动多部门联办,真正做到“一窗受理”,实现百姓办理“身后事”少折腾,“最多跑一次”。

  据了解,之前,市民办理企业养老退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被征地农民等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金等社保待遇领取事项时,需提供死亡时间或公安户口注销证明、殡仪馆火化依据等材料。为获取各种材料,家属要先到村委会开证明,再到辖区派出所注销户口,然后才能到殡仪馆进行死者火化。死者火化和社保待遇领取时,所提供的部分资料是重复的,而家属在办理时如果没有带任何一份资料,跑得次数还会增加,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悲痛中的人们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死亡人员社保待遇办理与殡仪馆实现一站式联办后,企业养老退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被征地农民等参保人员离世后,家属为其办理“身后事”时不用来回折腾。比如,其家属在殡仪馆办理死亡人员火化手续时,只需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在殡仪馆填写“人员死亡部门联办申报单”,就可以将死亡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账及丧葬抚恤金发放事项等信息,通过数据共享实时传给社保部门,而后社保处按规定将死亡人员享受的社保待遇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市民卡账号中。

  据了解,市社保处自上个月开展参保死亡人员社保待遇部门联办业务以来,已联合办结616例,有效方便了办事群众,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点赞。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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