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14日讯(见习记者 丁园园 编辑 刘蓉)日前,义乌市“市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等称号获得单位名单公布,共有89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13家企业获称“市级创新型领军企业”,26家企业获称“市级创新型企业”, 47家企业获称“市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家企业获称“市级初创期企业”。
据了解,“企业科技创新综合评价”是义乌市科学技术局于2018年开始探索,拟通过刚性评价体系的建立和运用,把握企业现有科技创新水平,为企业指明科技创新基本路径,举全社会之力精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共同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个地区科技创新的强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我们希望借此引起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广泛关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研发投入大、科研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给予精准支持和服务,改变义乌市级科技企业和研发中心培育模式,将传统的“一申请一认定”方式,改为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今后,企业只要向税务部门申报加计扣除研发经费,综合评价研发投入指标得分30分以上,即有资格获评市级科技企业和研发中心。”
“该评价结果也将与科技新政挂钩,让科技创新‘优等生’享受到更多科技政策‘红利’。”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义政发[2018]54号《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建立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研发奖励机制,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按比例进行奖励,企业当年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按研发投入的12%给予奖励,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上的初创期企业按研发投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据悉,企业科技创新综合体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研发投入(60分)、企业知识产权(10分)、企业科研能力(10分)、企业近二年(不含评价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0分)、企业上一年度利润率(10分)等5项评价指标,此外,指标还设有高层次人才、参与标准制定等加分项。
“评价总得分在90分以上,可认定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总得分80分(含)-90分(不含),可认定为市级创新型企业;总得分60分(含)至80分(不含)企业,可认定为市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研发投入强度要达标,“研发投入高,又拥有Ⅰ类知识产权的话,就比较容易得到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