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3日讯(商报记者 傅柏琳)11月22日是我省第三个“见义勇为宣传日”。当天上午,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詹肖冰在义乌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19人被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其中9人被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10人被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会议回顾总结了前一阶段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弱济贫,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把见义勇为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培养高尚的道德自觉,真正做到知荣辱,讲正气,做表率,促和谐。要不断完善见义勇为奖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的榜样作用,最大限度发动人民群众,使匡扶正义维护平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据悉,自2016年起设立宣传日以来,我省共对56人作出记功表彰决定,近三年来共慰问165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