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6月14日电(记者 张茵 通讯员 应金鑫)6月13日下午,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第16号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但不同以往的是,担任此次庭审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钱建军。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为缓解越来越重的办案压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去年年底,义乌法院出台了《院、庭领导办案制度》,通过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推动院庭领导回归办案一线。
为此,该院还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量化办案指标。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庭长的办案数量。二是理顺审判管理职能。修订诉讼案件、执行案件法律文书审核签发规定,使院庭领导更好的回归审判本职。三是建立对比提升机制。
审管办定期发布全院法官办案情况表,详细通报当期结案、平均审理天数、调撤率与二审发改瑕疵等情况,形成院庭领导与法官相互对比、互相提升的办案局面。
院庭领导回归审判台办案,可以直接感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进而使法院审判工作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院庭领导带头办案,还可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整体办案水平,进而促进司法公信。
今年1-5月,该院正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办案1648件,占同期全院审判结案数16.9%,取得了良好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