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沈其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坚持问题导向,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和积极探索。
清单式“定责”。义乌局贯彻落实《义乌检验检疫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和责任分解》,建立3张责任清单,实现主体责任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一是明晰责任主体。划分出以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为对象的三大责任主体,突出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主体地位,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厘清责任边界。划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关系,区分党组集体责任与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三是细化责任内容。梳理出党组主体责任16项、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8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5项,使职责分工更清晰、责任内容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立体式“传责”。3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建立了上下贯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机制,做到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一是建立负责制。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主体责任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部门。同时,机关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建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上好党风廉政双保险。二是健全报告制。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进行派驻纪检组询问和点评,做到压力传导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推行约谈提醒制。对有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做到深入了解、及时提醒、明确要求。
项目式“理责”。建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工作制,制作并印发主体责任清单,按照项目管理的办法推动责任落实。一是突出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印发后,及时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得以严格执行,凡一万元以上开支都由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更趋规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政治自觉充分体现。二是坚持项目责任化。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每项具体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间,做到工作到点、责任到人。同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或公开栏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任务项目化。以问题为导向,组织班子成员研究提出分管领域风险最大、治理任务最重的若干项具体任务,并进行梳理汇总,列出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项目表,一项一项抓落实。
联动式“督责”。与派驻纪检组加强配合,形成双方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监管模式,将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到最大值。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向省局党组汇报本季度党风廉政情况及下季度计划的同时,主动向派驻组报告本局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二是定期开展工作评议。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监管,通过对各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展开工作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履职监督。三是做好行风评定。每季度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积极向义乌党委和政府部门及辖区进出口企业,通过发送邮件、调查问卷、登门走访、电话热线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依据依规进行合理、合法、合情的处理解决,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倒逼式“问责”。坚持把问责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一是严格责任考核。完善《义乌检验检疫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权重。年末由派驻纪检组和纪委联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全面反馈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问题,并逐个提出个性化整改要求。二是实行“一案双查”。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致使本单位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等4种情形,实行“一案双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实践探索永无止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正在路上。义乌局将继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信心和决心,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打好“持久战”,做到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打折、不懈怠、不动摇,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质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