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市江东街道一家面包房在室内、门头装修时,装修工曹某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作业工具和物料,并在未设置安全围挡的情况下现场施工,经义乌市综合行政局执法人员多次教育拒不整改,因而被执法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扣除信用分6分的处罚。
让不文明行为“无处可逃”
针对沿街店铺及部分居民占用人行道、城市空地乱堆放、乱搭建、违法建设和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法,通过推行“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助推城市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现代化。
乱堆放、乱搭建、乱扔垃圾、违法建设等行为,目前在义乌市均已被列入城市管理失信行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行为的性质、影响大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罚,并扣除违规对象的信用分,做到让不文明行为“无处可逃”。目前已累计扣除失信分2万余人次,不仅有效缓解了执法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压力,也使城市“顽疾”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用“信用分”提升城市“管理分”的目的。
对守信者失信者赏罚分明
今年上半年,义乌市在开展2017年度工业企业50强排名和2017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时,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某公司曾因车辆装载物抛撒污染路面、超限运输等而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并有多条不良信息,信用等级为E级,根据《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及评选细则,取消了该公司工业企业50强排名资格和2017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资格。
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惩处的同时,义乌市对信用优秀单位在相关政策上则给予优先扶持、优先办理,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对信用良好单位实行常态监管;对轻微失信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发现有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对信用较差单位实行特别监管,随时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另外,在义乌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诚信企业”“诚信商家”等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真正体现了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碰壁”。
信用修复带来文明新风尚
“店外不能堆放物品,义乌是我们第二故乡,大家都有责任管好城市环境。”随丈夫在义乌创业3年的杨女士,如今是义乌市一名城市管理志愿者。每天早上在义乌市民广场周边街巷捡拾垃圾、劝导不文明行为,每一次志愿服务,她都能积攒下一定的“信用分”。
义乌市加强个人和企业“信用分”管理,将个人行为与城市管理紧密结合,宣传崇德向善的理念,设置信用修复渠道,给失信人提供改正错误、重塑信用的机会。“现在有很多商户参与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一开始他们可能只是为了修复个人信用分,但通过参与城市管理志愿活动后,在教育别人遵纪守法的同时,也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进行反思,从而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队一名负责人说。
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让文明行为发扬光大、让不文明行为得到遏制,而且全面提升了社会信用意识,使诚信文明之风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