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不少人在朋友圈转发“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可领2400元”的消息。记者昨天从义乌市卫生健康局获悉,义乌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出台。不过,2019年义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工作开始了。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于2月28日前到户籍地村(社区)进行申请。
奖励扶助
凡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可列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现存一个子女、二个女儿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农村独女户家庭父母按每人每月300元奖励,其他家庭父母按每人每月100元奖励,直至亡故为止。
特别扶助
凡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可列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失独家庭父母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未满60周岁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700元发放。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因每个申报对象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有所不同,申报对象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公室。义乌市奖励扶助资金将通过市民卡银行帐号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