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一直通过电话或微信聊天,都到谈婚论嫁了,哪知道声音也有假。”昨日,受骗者周某痛心地说。原来,周某与微信好友“青青”谈恋爱,当他多次约见“青青”父母讨论结婚事宜无果后,才发现对方竟是一名男子。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吴某提起了公诉。
微信摇来“天赐缘分”
周某经营一家网店,平日经常宅在家里,多与电脑和手机为伴。2016年8月初,他通过微信摇一摇添加了一名叫“青青”的人为好友。“青青”的微信头像是一个女性,自称在香港上学,在义乌有房。
交流中,“青青”非常主动,周某觉得“青青”对他有意思,以为来了“天赐缘分”,便对“青青”展开追求。起初,周某慎重对待网恋,经常使用微信语音或打电话确认对方身份,听到对方的女性声音之后,周某才放心维持异地网恋的状态。
十万恋爱费竟没能见上一面
“青青,我妈妈想见见你。”周某在与“青青”网恋一年之后,觉得可以见父母了。“我还在香港,没路费了不回来。”“青青”回复。
这已不是“她”第一次婉言谢绝见面,周某觉得见父母确定关系这件事情很重要,说什么也得回来,就把3000元路费转给了“青青”。后来,周某又为“青青”支付了路费,生病住院费、生日礼物等费用,累计10万余元,可两人却始终没能见上一面。
“青青”怕露了马脚,便采取拖延战术,搬出了自己的“爸爸”“哥哥”来给周某及其父母打电话约见面时间,但总有各种理由搪塞最终未能见面。
“女友”竟在缓刑期
随着见面一事越拖越久,周某越来越怀疑“青青”的真实身份,最终来到了派出所。民警在反诈中心数据监控下发现,“青青”实为男性吴某假扮,他通过变声软件将男声变成女声,获取周某信任。追查之下,民警发现这不是吴某第一次使用这种方式诈骗,早在2015年吴某便用相同手段,通过变声软件在微信上物色“男朋友”骗取钱财,被义乌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想到,吴某缓刑考验期未满就“重操旧业”。
检察官在此提醒,交友一定要谨慎,尤其在网络婚恋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入犯罪分子编织的“爱情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