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朱先生在本报与义乌稠州论坛合办的“民生民情”上发帖说,2月12日中午,他驱车去义乌万达广场吃饭。他从新科路开往万达停车场地下车库时,在车库入口处,车胎发出“砰”的一声,当时他下车检查,发现入口的雨水道铁栅栏少了一块,有一个轮胎左右宽的坑,导致汽车左前轮与该坑发生猛烈的撞击。他当时就觉得轮胎可能会受损,车停好以后,又下车检查了下,貌似没事就上三楼吃饭了。
没想到,第二天左前轮胎压显示灯亮了,他把汽车开到4S店查看,将车轮拆下后发现,轮胎内侧有与坑撞击的痕迹,还有一个洞,维修人员说轮胎已报废,新换一个轮胎要600多元钱。
2月15日中午,他去找万达总台投诉,一名接待人员让他填写了监控查看申请表。可监控室人员说,只查到他当天停好车后检查左前轮的视频,查不到他开车经过车库入口的监控,因为那里没监控。接待人员通过电话向一名负责人汇报了这一情况,对方在电话里表示,让朱先生自己打电话报警,查不到监控和商场就没有关系。
朱先生说,现在商场已经把入口这个坑用铁板盖上。他认为,万达作为全国知名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对停车场出入口处这么大的坑没有及时修理以及商场负责人对此事的漠然态度,实属不应该。
记者昨天特地前往万达广场,就朱先生反映的地下停车场入口查看了下,雨水道用铁栅栏铺盖着,没有发现坑洞。万达广场运营部一名张姓负责人跟记者说,朱先生称2月12日中午在万达广场车辆受损,但直到三天后才向他们反馈这一信息,他们没法确定,朱先生的车辆是否真的是在他们商场受损,还是在别处出现意外,因此无法进行理赔。记者问该负责人之前入口处是否有坑洞,他表示不清楚,但自己每天开车上班经过该路口并未发生这类情况。
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巍。他认为,商场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有保障义务,如果朱先生所述的是客观事实,商场有赔偿责任,但朱先生应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车辆是在万达广场停车场入口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