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义乌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根据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20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
3、热爱司法行政及社区矫正工作;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转业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首次聘用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7日出生);
6、具有所聘岗位相适应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2月28日—3月6日,义乌市香山路391号302办公室;
3、报名时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及有关材料、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联系电话:0579-8531891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法律常识(宪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时事政治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能力素质、工作思路、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权重计算,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sfjxxgk/010/)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建立储备库
考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指定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sfjxxgk/010/)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