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的一条细则引发公众高度关注——《规定》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这个规定引起一波80后、90后对校园小卖部的回忆,也引来了一些反对声音。
校园小卖部,曾是友谊见证
@先仙女:记得以前课间操的时候,总会和小伙伴去小卖部买零食吃。有一次,5个小伙伴一起买了冰糖葫芦,边吃边鱼贯进入教室,引来任课老师哈哈大笑。课间吃一样的零食也是一种友情见证。
@渡劫:那会5毛钱一包的花生米,课间美味。
@竹子:课间10分钟,跑去小卖部用了4分钟,吃完辣条上课了,满嘴子辣味。
@cj565:上学那会,初中数学老师家属承包了校园小卖部。每次上课,忘记带圆规、尺子时,老师就会眼睛一亮:“去小卖部买好文具再来上课。”嘿嘿,很会为自家。
@Nebula-:体育课自由活动后就相聚校园小卖部。
小卖部取消该不该
校园小卖部要关门?一些家长和学生持反对意见。初中女生家长吴女士说,孩子平时住校,要是来“大姨妈”,在校园里买不到日用品,多尴尬。也有高中生认为,一天学习下来,到下午三四点容易饿,开设有牛奶、面包的小卖部还是有必要的。
义乌一所寄宿制学校老师也认为,如果取消校园小卖部,学生需要买文具等必需品时跑到校外买不方便,也不安全。他认为加强管理比“一刀切”取消小卖部更合理。
记者昨天从义乌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的正式文件。现在,义乌小学、幼儿园并未开设小卖部。只有17所寄宿制初中、高中开设有“校园放心店”。这些校园店都是经过公开招投标进驻的大型品牌超市连锁店。校园店出售的商品目录由学校具体制定,主要是文具、日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