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因不满岗位调动报复公司 男子监守自盗并贼喊捉贼

发布时间: 2019-03-19 09:46:2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颜艳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获悉,前不久,苏溪镇发生一起仓库货物被盗案件,经过侦查,该起案件已告破,嫌疑人竟然就是报警人。

  3月6日下午,苏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辖区某仓库有货物被盗,价值8万元左右。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往现场。“警官,我觉得这肯定是厂里内部人员偷的!”民警到达现场后,报案人胡某立即对他说出了心中的“猜测”。

  经过对案发现场调查,民警发现门窗都没有损坏,也无被撬动的痕迹。而巧合的是,仓库里的摄像头前几天损坏了。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平时最常出入仓库的除了报案人胡某,还有一个管理员杨某,于是将两人一同带回所里。

  管理员杨某介绍,这次失窃的原料共有两种,总计56箱,价值8万余元。其中48箱是同一种原料,价值6.7万元,另外8箱价格稍贵,价值1.3万余元。原料被盗时间大概是3月1日下午至3月4日下午之间,而这段时间内他都有不在场证明。

  杨某的口述有理有据,反观报案人胡某,却渐渐露出了马脚。面对民警询问时,他多次躲躲闪闪、含糊其辞,也无法确切说出案发时自己的行踪。最终,在民警的追问下,胡某承受不住压力,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

  原来,胡某原是该公司一名中层管理干部,因工作原因,今年回公司上班后,公司将他调至仓库做发货员。因接受不了这个落差,他产生了报复心理。当他得知仓库摄像头已坏,管理员对仓库钥匙管理不严时,就产生了盗窃想法。

  3月2日,胡某联系上平时来收废品的康某,询问是否要原料,他可以从仓库偷出来,然后低价卖给康某。康某没抵住诱惑,同意了这桩不法交易。3月3日晚,胡某用复制来的仓库钥匙,将仓库内的56箱原料以1.6万元低价卖给了康某,之后康某用自己的货车将原料运回了暂住地。

  得知胡某被抓后,知道自己逃不了的康某带着赃物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请求轻判。目前,胡某和康某都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