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亲尚在而子不养?义乌耄耋老人因长子不尽赡养义务将其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 2019-04-15 20:00:2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4月15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今天(4月15日)下午,义乌苏溪镇立塘村文化大礼堂内坐满了老人,大家等待着义乌法院苏溪法庭巡回审理村民金洪某的赡养案件后,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这起案子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原告金洪某和被告金春某是父子关系,近年来因为赡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据了解,原告金洪某系耄耋老人,行动不便。考虑到这起纠纷在村内,甚至周边影响都较大,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义乌法院开启纠纷便捷通道,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记者从法庭上获悉,原告金洪某起诉称,他共有五个子女,被告为他的长子。长期以来,金洪某的生活起居均由四个女儿照顾,生病的医疗费也都是由女儿支付。而儿子只想得到自己的财产,对自己平时的衣食起居更是不管不顾,未尽一点赡养义务。但这一点却被被告金春某当庭否认,他坚称自己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同时提出未来的赡养方案,不过并未与老人的想法达成一致。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被告是否尽到赡养义务进行了辩论。经过庭审,鉴于双方当事人有调解可能性,法官未当庭宣判,决定暂时休庭,于明天(4月16日)集合老人的五位子女一起进一步商讨,同时邀请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这个案子老人行动不便,离法院太远,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我们决定把法庭开到村子里。”义乌法院苏溪法庭负责人介绍,在村子里开庭,可以让更多居民旁听,从普及法律角度来说更有意义,让更多人知法懂法用法。

  据介绍,这是义乌法院今年首起巡回进村的案件,更是近年来该院通过巡回审判等形式开展“三服务”的一个缩影。巡回审判极大程度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拉近了双方距离,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更是通过以案释法加强了法制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与了解,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