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2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冯丽敏 记者 陈健贤)日前,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日用品进出口贸易公司老板钱某的报案。他称,在公司对账时,发现有多笔账目与实付货款核对不上,虚报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该公司的财务人员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经审查,陈某某交代了从2015年至今,通过虚增交易向钱某报假账,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
据交代,2000年3月,陈某某经人介绍到该公司的义乌办事处工作,主要负责核对货款账目,列好付款明细后报老板审核,再由其通过银行打款给市场经营户。多年来,陈某某一直兢兢业业,办事认真靠谱,也极少犯错,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换来了老板的信任。然而,到了2015年,陈某某发现老板对自己报的账目不像以前那样仔细审核了,于是她开始在每月报送给老板的账目明细中,添加几笔子虚乌有的交易,待付款日拿到货款后立马把虚报的这笔钱打入自己的账户。为掩人耳目,陈某某甚至对自己的妹妹谎称公司要走账,将赃款打入妹妹的账户,再转到自己的账户。每月虚报的钱少则两三万元,多的高达20万元。经初步核查,陈某某私吞的公款累计金额已高达300万余元。
经警方查证,这些钱主要被陈某某用于购物和美容,近几年其每月的消费记录均达到10万余元。仅去年9月,陈某某通过虚报账目一次性获得20余万元赃款后,转手就将19.8万元打到某美容院的账户中。被抓后,陈某某表示,家里人并不知道自己贪污,多数赃款均用于个人挥霍。想到自己尚未成年的儿女,她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万分。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