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改革体验】兴文明乡风须先破旧俗

发布时间: 2019-04-24 08:01:4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改革体验官 鲍建伟 吴功俊 商报记者 刘 军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中国义乌网4月24日讯(改革体验官 鲍建伟 吴功俊 商报记者 刘 军)近日,我们在一些乡村走访调研时,发现了一些由于饲养家禽家畜导致的不和谐场景,这与当地的生活旧俗、“众举乡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先前,我们在网上关注到一些“舆情”,说在义亭、后宅、赤岸等一些地方,农家饲养家禽家畜“被强制整治”的争议很大。4月9日上午,我们前往义亭镇辖区的航慈溪、缸窑溪、铜溪沿岸寻访,看到溪流两侧有不少鸡棚、鸭棚拆除后留下的痕迹。在航慈溪边,两位正在田间劳作的村民说,农家养几只鸡鸭不是正常的吗?不过,“大规模”在溪边放养,也确实污染环境。自2月份以来,义亭镇通过集中治理,已拆除了辖区溪流两岸的近百个鸡棚、鸭棚,溪流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说起此次集中治理,尽管有少数群众一下子“难以接受”,但绝大多数群众在与我们交流时表示了支持。在西楼、先田等地,村民反映,前几年当地饲养生猪等家禽家畜成风,弄得空气都臭烘烘的,污染了环境,熏走了宾客。经过连续不断的治理,基本实现了“禁养区”绝对不养、“限养区”适度养殖,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然而,去年以来,又有少数人在“禁养区”偷偷饲养鸡鸭,你养我也养,你养5只,我养10只,相互攀比,进而成风。

  民风凝聚乡风,民风来自村民的“行动”。对于一个乡村来说,众人的“联合举动”足以汇成当地的“民风”。在上溪桃花坞,我们看到漫山遍野的桃林间散布着不少的鸡鸭“养殖区”。在附近的村庄,我们看到还有不少散养的鸡鸭、犬只四处游荡,粪便污染环境、恶犬惊吓游人。在后宅德胜岩及附近的美丽乡村旅游景点,我们同样看到有犬只游荡,游客常常惊叫连连。当地不少村民说,农村都有“饲养犬只看家护院的习惯”,也有“自家养几只鸡鸭的传统”。其实,这样的“传统”在义乌不少地方也有。在赤岸松瀑山、在廿三里华溪、在大陈马畈等一些美丽乡村风景区,我们同样看到有饲养鸡鸭的情况。4月5日清明节当天,我们在大陈马畈景区的游步道上,先后看到有多只大型犬惊吓众游客。大家说,并不反对居家饲养家禽家畜以及犬只,只是当新农村变成了景点、景区后,众人的这些“传统的举动”会给游客带来强烈的“不适感”,直接影响景点的品质与形象,也与乡风文明格格不入。

  改革体验官:好习惯,铸就好民风、汇成好乡风。文明的乡风就是美丽乡村的“魂”。但是,由于一些“旧俗”根深蒂固,在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争议”,一如环境治理与禁止饲养畜禽引起的热议。有人认为饲养畜禽污染了环境,有人认为农村少了鸡鸭鹅就很难再叫农村,也有人认为饲养畜禽应以不污染环境为前提,还有人认为生态美丽乡村就应该杜绝鸡鸭到处跑、粪便四处拉。更有的人说,这是时代不同了,要是在以前,养殖业在不少地方还是扶持的产业呢,现在却不同了!的确,各说各有理。细想,这是一个热点问题,也是一个共性问题,大众看待同一个问题,由于角度不同、看法不同,也就得出了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过,只要是共性的问题,总能寻找到共性的关联,进而找到平衡的支点,达成“大同小异”的局面,求得相对的平衡。就拿农村环境治理与饲养鸡鸭等家禽来说,其间也有相关联的“共性”,比如不管治理者还是饲养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村庄环境要好、村庄生态要优美,村庄乡风要文明。在这个目标下,对包括散养鸡鸭在内的家禽实行禁养、限养等治理举措也能够让人理解并赢得支持。毕竟,当村庄不再是以前的村庄,当优美环境、文明乡风需求比任何时候都强烈,你所饲养的鸡鸭鹅散发着浓重的气味、由此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了溪流,宾客来了一回下次再也不愿意来,这样的结果想必也是“争论”的各方都不愿意“得到”的。其实,我们也反对对农村饲养畜禽“一刀切”,只是当你的村庄变成了景区、景点,其风采与形象不仅是你的,也是义乌的,还更是游客的。试想,因为你饲养的家禽给环境造成了影响,游客还愿再来吗?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禁养区绝不养、限养区适度养、只添彩不污染才是治理环境与饲养畜禽“争论”的“平衡支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一个“着力点”。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