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组近期向廿三里街道、市金融办、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协、市市场集团、赤岸镇、市党史研究室等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在廿三里街道,市委第一巡察组发现,该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市里引进的重点项目落地推进力度不强,农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班子整体担当不足,成员之间沟通不够,协同作战欠缺,部分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激情不足;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星级评定、十二分制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街道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走村入户较少,为民服务意识欠缺,部分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不强;对干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农村“三资”、工程建设等问题较突出。
在市金融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党组对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谋划不深,金融改革成效与市委市政府及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面关注投入不足;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金融类专业人员较少;对信用体系建设不够重视,信用“一网通享”工作推进较慢,群众获得感不明显;在服务企业上市、协调转贷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够严密;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非银金融机构监管不够到位,助推企业挂牌上市力度不大。
在市总工会,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工会组织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好职工“娘家人”的职责使命主动性不强,工会维权的“义乌经验”未能很好传承和创新;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工运”理论研究、工会会员的思想引领不够;与一线职工联系不够紧密,去机关化不明显;干部队伍缺乏活力,对年轻同志培养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漏报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工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等不够规范。
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该局党委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持续深化改革动力不足,推动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较缓慢;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下属单位监督和管理缺位,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党建工作不扎实,存在弱化、虚化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一线执法力量薄弱;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交通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监管不严格,执纪问责宽松软;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欠规范,个别下属单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在市科协,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党组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工作不够有力,创新意识不强,部分班子成员缺乏精气神;“四个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发挥科协智囊参谋作用不明显,在提升义乌科技实力、科研实力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够有力;存在边缘化、行政化、机关化倾向,对科技工作者的影响力不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干部日常管理较松,工作纪律执行不严;下属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
在市市场集团,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党委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推动国企改革、转型发展等方面研究不够,对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还不够有力;在运用新发展理念做优做强企业方面仍有差距,部分下属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效益低下;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网络舆情的应对不够主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存在擅自提高中层干部待遇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队伍管理宽松软,部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党员职工违纪违法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招商选商、物业招租、商品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廉政风险较突出。
在赤岸镇,市委第四巡察组发现,该镇党委班子赶超争先意识不强,长远发展主动谋划不足,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赤岸高质量发展方面还不够有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滞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推进偏慢;党建工作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弱化,部分农村基层支部长时间未发展党员;镇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有所欠缺,党员联系群众、干部联村工作不够扎实,信访维稳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不重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多;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挂靠转包、直接发包、肢解拆分等问题依然存在。
在市党史研究室,市委第四巡察组发现,该单位党史工作时代性不强,存史资政功能发挥不充分,对义乌重要党史资源、红色文化挖掘开发力度不够;党史工作阵地意识不强,党史宣教缺乏广度深度;党史专业力量薄弱,培养专家型党史人才力度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主动作为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党史工作社会影响力偏弱,存在边缘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