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万语,只有一句感恩。”近日,彭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条消息。远在贵州老家的她收到义乌市检察院向她发放的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第一时间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去年11月28日凌晨,彭某在义乌福田街道杏园村某租房内产下一名女婴。由于她突然生产,丈夫皮某觉得很意外,因为自己并不知道妻子怀孕,也从没做过检查,他怀疑孩子可能不健康,便不顾妻子反对将该女婴装入一只黑色塑料袋,趁无人之际遗弃在附近的垃圾箱内。幸运的是,女婴被环卫工人及时发现并送到浙大四院抢救,很快脱离了生命危险。义乌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皮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久被检方批捕。
皮某被逮捕后,照顾一家子的重担就落在了妻子彭某的头上,她不但要照顾患病在床的公公、婆婆,还需要照顾3个年幼的子女,仅凭自己的微薄务工收入,人力、财力都接近透支,生活陷入了极度困难之境。
据办案检察官魏干介绍,在了解到彭某的实际情况后,经过与办案民警、当地村委会等一同调查核实,检方建议给彭某的3个未成年孩子每人救助1万元,合计3万元。
经义乌市政法委、财政局审核后,救助金到位。但因彭某银行卡汇款金额有限,该院干警先后分3次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汇出司法救助金,以方便彭某收用。
“谢谢你们,我会振作起来,照顾好3个孩子,尽到对家庭的责任,回报社会和国家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魏干听着电话那头几近抽泣的答谢声,一时也感慨万分。
据了解,为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的目标,义乌市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最多跑一次”紧密结合起来,在司法救助申请和资金发放上,最大限度地方便被救助人,实现司法救助“一次都不用跑”目标。近3年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48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5件3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万元(其中未成年人救助27万元),在化解社会矛盾和修复社会关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