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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城西:拆除水库违法建筑 保障汛期行洪安全

发布时间: 2019-06-20 09:46:2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胡迪 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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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6月20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胡迪 记者 林晓燕)为保障水库行洪安全,连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日前,执法队员巡查至石坞里水库时,发现水库溢洪道上被人搭建了一个钢棚,里面堆放着一些杂物。经调查,这处建筑物是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搭建的。

  在溢洪道上构筑违法搭建,会影响行洪安全,严重的将会危及下游老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昨日上午9点,城西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石坞里水库溢洪通道上的一涉水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进入汛期后,强降水可能会引发小流域洪涝灾害,下一步,执法队员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助力安全度汛。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完全统计,近一个月中,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累计巡查水库、河道等区域115处。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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